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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生爆炸的天然气管道究竟是什么管道?爆炸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2017-07-04 丁大鹏 安全科学岛


贵州日报7月3日报道:“7月2日上午10时许,中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晴隆沙子段,因近期持续强降雨引发边坡下陷侧滑,挤断输气管道,引起泄漏燃爆。截至21时,造成8人死亡,35人受伤,伤员已转住医院救治。


燃爆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作出批示,要求切实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立即安排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秦如培,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光,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率省公安、消防、安监、能源、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开展救援处置工作;要求黔西南州、晴隆县和相关单位组织疏散安置好周边群众,全力救治伤员,科学抢险救援,防止次生灾害,确保社会稳定。随后,孙志刚迅速赶往现场一线指挥处置,到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等省领导对抢险救援相关工作作出批示。”


根据贵州卫视报道,发生爆炸事故的管道为晴隆县沙子镇境内中缅天然气管道。这条油气管道,是我国西南方向上的一条能源“大动脉”,其重要性非同小可。



中缅油气管道建设计划早在2004年提出。按照规划, 中缅油气管道起点在缅甸西部港口城市实兑,终点在中国云南省会昆明,全长约2380公里。来自缅甸商务部的数据显示,缅甸天然气储量位居世界第十。缅甸每年生产原油4000多万桶和天然气80多亿立方米,出口天然气50多亿立方米。过去,缅甸天然气供应市场主要面向泰国和印度。

2009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缅甸能源部签署了中缅原油管道权利与义务协议,明确了中石油作为控股方的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中石油占50.9%的股份,缅甸国家油气公司占49.1%)在中缅原油管道建设运营上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协议规定,缅甸联邦政府授予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对中缅原油管道的特许经营权,并负责管道的建设及运营等。 

中缅油气管道的建设,标志着中国的东北(中俄原油管道)、西北(中亚天然气管道)、西南陆上(中缅油气管道)和海上(经过马六甲海峡的海上通道)四大油气进口通道的战略格局已初步成型,有利于实现石油运输渠道多元化,保障中国能源供应安全。中缅油气管道是继中哈石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中俄原油管道之后的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缓解了中国对马六甲海峡的依赖程度,降低海上进口原油的风险。

目前,我国进口原油的绝大多数是依靠经马六甲海峡的海上运输通道进入境内,中缅原油管道为我国油气进口在西南方向上开辟了一条重要的陆上通道,为我国原油进口增添了一条进口线路,有利于增强我国石油供应安全性。

原油管道起点位于缅甸西海岸皎漂港东南方的微型小岛马德岛。天然气管道起点在皎漂Kyaukpyu港。经缅甸若开邦、马圭省、曼德勒省和掸邦,从云南瑞丽进入中国,在贵州安顺实现油气管道分离,而曾一度被“油荒”困扰的重庆,成为原油管道的末站。天然气管道,则将南下到达广西。管道长度,缅甸境内全长771公里;原油管道国内全长1631公里;天然气管道国内全长1727公里。运送能力,每年能向国内输送120亿立方米天然气,而原油管道的设计能力则为2200万吨/年。油气管线总投资额为25.4亿美元,其中石油管道投资额为15亿美元,天然气管道投资额为10.4亿美元。

中缅油气管道境外和境内段分别于2010年6月3日和9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

2013年10月18日来自缅甸的天然气在贵阳点燃,20日上午11时左右,缅甸天然气抵达中石油西南管道公司贵港输气站,天然气燃烧形成的橙色火焰飘扬在管道顶端,标志着中缅天然气管道全线贯通。每年将有120亿立方米天然气造福缅甸和我国西南地区,从此结束我国云贵高原没有管道天然气的历史,使上亿民众受益,每年可替代煤炭307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等排放5283多万吨。工程建设带动沿线直接投资超过1000亿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天然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1356天,共向中国输气133.4亿立方米。

2015年1月30日,中缅原油管道工程,在缅甸皎漂马德岛举行试运行仪式,马德岛港同时正式开港。两项工程总投资约为24.5亿美元,由中石油集团、缅甸国家油气公司共同出资建设,所占股份分别为50.9%和49.1%,项目运营期30年,设计年输量为2200万吨。这条输油管线的日输油能力为40万桶,这相当于中国日石油进口总量的5%。马德岛港是缅甸境内的首座国际大型原油卸载港,港口长度约为480米,可供30万吨级大型油轮靠泊。此外,马德岛上还建有12座高75英尺、单体容量为2200万加仑的原油储罐,以及一座5000吨级、长度为150米的工作船码头。输油管道在试运行后由于多种原因未投入使用,2017年3月27日在闲置两年后重新开通。

最后,再回到天然气管道爆炸的问题上,先看几张图片。


根据官方媒体报道,“因近期持续强降雨引发边坡下陷侧滑,挤断输气管道,引起泄漏燃爆”。根据上述报道,引发事故的原因应为天灾。

图中被爆炸炸毁的小楼为五层独立建筑,面积在数百平方米,死伤的人员应该以这个建筑物内的人员为主(未见任何报道)。从外观看,该建筑不像是一户普通百姓的居住房。从大坑内管道的走向看,该建筑的地基紧邻燃气管道。

国家规定燃气管道不得占压并应与之保有一定的距离,更何况中缅油气管道这么重要的管道!这个五层小楼,谁建的,谁批的,谁住的,谁管的?

还有一个疑问,盼望看到此文的专家予以解答。根据常识,在只有一个燃气泄漏点并在该点燃气已经发生燃烧的情况下,不会发生二次爆炸。而本次事故,根据多家媒体报道,发生了二次爆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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